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須知 [ 2010-0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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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權利人及其代理人要求海關對其與進出境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實施保護的,應當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備案,並在其認為必要時海關提出採取保護措施的申請。
申請備案的好處:
備案後,權利人若發現侵犯其權利的貨物可能將被進口或出口,可以向海關提出採取保護措施申請,海關可以依據海關法型式權利扣留侵犯嫌疑的進出口貨物,及時、有效地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利。
申請人需提供的材料:
1、 授權委託書一式兩份;
2、 知識產權權的名稱和權利人姓名及身份有關的內容;
3、 有關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的內容;
4、 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貨物的名稱及其產地;
5、 被授權或者許可使用該知識產權的人;
6、 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貨物的主要進出境海關、進出口商等情況;
7、 已知的侵權貨物的製造商、進出口商等情況;
8、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書一式兩份;
專利權備案申請的隨附文件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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