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145.43, -1.95, -1.32%)”無疑是今年最引人注目的高科技公司,旗下電動車產品席捲北美,甚至在中國也引發了新一輪電動車炒作熱潮。然而,與蘋果(489.57, 22.21, 4.75%)命運相同,“特斯拉”的中文商標疑遭搶先註冊。不過,目前該商標尚處於異議複審階段。
事主否認搶注
證券時報記者從中國商標註冊網的註冊資訊瞭解到,中文名稱“特斯拉”商標處於已註冊狀態。註冊人為占寶生,商標適用範圍為“汽車、摩托車、越野車、電動車輛、公共汽車、運行李車”等。
商標的註冊狀態顯示,“特斯拉”商標的初次申請時間為2007年5月18日。2012年4月19日至今,該商標一直處於異議複審待審狀態。一位元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這說明有人對該商標的註冊提出了異議,所以他做了異議答辯,目前應該尚無定論。
不過,當事人自己卻否認搶注商標。對於搶注商標一事,占寶生回應,之所以用“特斯拉”名稱註冊為商標,是因為他在中學時代是學理科,而尼古拉?特斯拉(NikolaTesla)是發明交流電的物理學家,聞名遐邇,可以很自然地聯想到電動車。
據他介紹,他已為自己的汽車工廠投入上千萬,並且與河北及廣州的兩家汽車生產廠商達成合作,將很快推出量產的售價10萬~15萬元的電動汽車。他認為自己的公司也將成為Tesla那樣市值百億美金的巨頭。
特斯拉的中國戰略
其實,國際巨頭的商標在中國被其他法人註冊早有先例。
2000年,唯冠集團註冊了iPad在歐洲與世界其他地區商標。次年,唯冠大陸子公司深圳唯冠註冊了iPad中國商標。
2009年12月,蘋果通過旗下英國子公司支付3.5萬英鎊(約合33.2萬人民幣),從唯冠臺灣子公司唯冠國際手中買下了iPad全球商標權。由於深圳唯冠員工袁輝與麥世宏參與談判,蘋果認為轉讓協議也包括了iPad在中國大陸的使用權。
2010年1月,蘋果正式發佈iPad。2010年2月,蘋果以深圳唯冠連續3年停止使用iPad商標為由,要求中國商標局撤銷1090557號商標。2010年4月,蘋果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深圳唯冠,但深圳法院駁回了這一訴求。最終在2012年7月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佈,蘋果已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蘋果將為此支付6000萬美元。
此次特斯拉中文商標最終的歸屬,或將隨著未來Tesla在中國市場開拓進程的加快而愈發引人關注。
特斯拉的一位高管上月透露,公司可能在8月份披露更多關於中國戰略的資訊。
在今年5月份的一個電話會議上,特斯拉創始人兼CEO馬斯克在談到亞洲和中國市場時稱,中國就好比一張“百搭牌”,市場前景非常好。為了開拓中國市場,特斯拉重金招來了前賓利中國高管出任中國區總經理。
據悉,特斯拉在中國內地的第一個展廳,計畫在今年下半年正式開張,地址選在北京朝陽區芳草地。展廳面積將達到740平方米,大約是特斯拉在美國普通展廳的三倍大小。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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